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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执法】浙江日报专版|第一检察部巾帼文明岗依法履职不起诉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时间:2020-09-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27日,《浙江日报》专版以《依法履职不起诉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为题,刊登介绍吴兴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巾帼文明岗办理的一起劳资纠纷案件。

  “太感谢了,都怪我自己太大意,以后一定吸取教训。”

  近日,张某收到吴兴区检察院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后,连连向第一检察部巾帼文明岗岗员道谢。

  张某是江苏某建筑公司总公司法人,该公司下属分公司系湖州某地块施工单位。2019年底,该地块项目共拖欠51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200多万元。2020年1月,湖州市人社局对该公司下发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因公司内部对接失误,张某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支付农民工工资。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为避免劳动者与企业之间陷入“一欠薪就上访、一讨薪就失业、不付薪就停产”的“怪循环”,巾帼文明岗岗员们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帮助劳动者及时维权获取工资,同时督促企业依法履行付薪义务,改善企业管理,确保企业及时恢复生产经营。 
一、提供法律帮助,化解矛盾纠纷

  联合司法局为劳动者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建议51名劳动者推举代表,引导其采取合法手段讨薪,防止矛盾激化,避免在疫情期间不必要的聚集讨薪。
二、入开展调查,查明案件起因

  经查,限期改正指令书书面通知仅送到分公司,而总公司法人张某在收到三次电话通知后,仍拒绝支付所欠工资,导致案发。吴兴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人社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该案中的争议和难点。
三、落实宽严相济,护航企业发展

  该企业系当地知名建筑企业,案件的办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前途。考虑到张某在案发后及时支付了所有拖欠的工资,自愿认罪认罚,结合案件社会危害程度不大等情形,吴兴区检察院依法从宽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作为承办检察官的吴志新检察长带领办案组对企业和劳动者开展了回访,听取劳动者的意见,为愿意继续在该公司工作的劳动者出面,与企业进行沟通,确保劳动者继续就业,不因讨薪而失业,目前51名劳动者中有46名劳动者仍在该企业工作。目前该企业生产运营正常,在建工程十六项,工程总价约61亿元。

 

  检察长致辞
  近年来,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深入践行群众路线,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为湖州市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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