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检察指南
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内容
时间:2015-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内容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审判活动监督主要发现和纠正以下违法行为:

1、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受理违反管辖规定的;

2、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定审理和送达期限的;

3、法庭组成人员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4、法庭审理案件违反法定程序的;

5、侵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的;

6、法庭审理时对有关程序问题所作的决定违反法律规定的;

7、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违反法律规定的;

8、二审法院违反法律规定裁定发回重审的;

9、故意毁弃、篡改、隐匿、伪造、偷换证据或者其他诉讼材料,或者依据未经法定程序调查、质证的证据定案的;

10、依法应当调查收集相关证据而不收集的;

11、徇私枉法,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

12、收受、索取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律师等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13、违反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14、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15、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16、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

17、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审理程序的行为。

 

  检察长致辞
  近年来,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深入践行群众路线,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为湖州市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
  检务公开
领导班子
本院概况
检察指南
工作报告
财务公开
  在线服务
法律文书网上公开
案件信息查询
律师预约平台
重要信息发布
 
 

版权所有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南塘漾路177号  电话:0572-2077590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