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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5-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21 2 3 日在湖州市吴兴区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志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 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湖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五区联创”和“八大行动”重要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吴兴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聚焦发展,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展现检察作为

  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组织全院干警深入一线参与联防联控 310 人次。为最大限度减少因人员接触带来的感染风险,创新开发法律文书线上送达、签名软件,获省检察院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应用。与相关部门联合建立《关于充分履行职能保障疫情防控的协作机制》,畅通沟通渠道、突出打击重点、加强协作联动,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效司法保障。提前介入涉疫口罩诈骗、散布虚假信息案件 8 件,起诉 11 人。开展涉医疗废弃物处置、野生动物保护等专项公益诉讼监督,发出检察建议 5 件。办理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入选最高检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十大典型案例。

  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定。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严惩邪教组织和宣扬恐怖主义犯罪。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受理提请逮捕案件 496 760 人,经审查批准逮捕 419 58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 1340 1983 人,经审查提起公诉 1046 1573 人。依法从快批捕“2012.1.19”“2002.11.25”两起陈年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对引起社会舆论关注的某教师涉嫌强制猥亵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捕快诉。协力保持反腐败高压威慑,受理区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 7 人,提起公诉 7 人;立案侦查两起公安机关执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持续高压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注重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引导公安补证纠正漏诉,依法起诉涉黑恶犯罪 23 人。办理的两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获评全省刑事检察精品案件。将依法从严与认罪认罚有机结合,高质量办理池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办案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作授课交流。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区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集体。

  贴心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先后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十二条举措和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意见,护航民营企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起诉合同诈骗、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 31 人。突出打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各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 36 人。办理的张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从严区分“罪”与“非罪”,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依法对 22 名认罪态度好、犯罪情节轻微的涉罪企业负责人落实从宽政策,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开展立案监督、“挂案”清理等专项行动,排查刑事立案后长期不处理、影响民营企业经营的“挂案”4 件,监督撤案 2 3 人。深化“三服务”联系走访,积极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制发检察建议、法律风险提示函 15 份,帮助企业打好“安全补丁”。

  二、深耕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担当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加强侦查监督,监督立案 7 人,监督撤案19 人,追捕 13 人,追诉 25 人,其中 2 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针对侦查活动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 21 件。加强审判监督,对刑事裁判提起抗诉 3 件,均已改判。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 17 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完善轻微刑事案件速裁快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监督等协作机制,切实发挥好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

  民事检察力度不减。主动适应民法典对民事检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强化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坚持生效裁判监督与执行监督、实体审查与程序审查并重,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 43 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建立打击虚假诉讼和破解执行难常态化协作机制,针对虚假诉讼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4 件,改判 3 件,1件获评全市精品案件。创新建立检察机关派员出席再审法庭机制,确保检察建议落实到位。积极采取公开听证、多元调处等方式,办理民事申诉案件 24 件,有效实现服判罢访,化解矛盾。

  行政检察稳中有进。与法院、司法局出台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加强司法与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着力打造通力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格局。开展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 45 件,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19 件,办理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 4 件。保护国土资源不受侵害,监督纠正多起违法占地行政处罚“裁而不执”案件,获评全市精品案件。

  公益诉讼检察成效显著。探索推进检察官工作室入驻片区社会治理工作站,畅通公益诉讼线索举报与收集渠道。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98 件。建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加强老虎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协同监管部门共同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办理一起食品安全领域“从业禁止”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三服务”优秀案例。积极开展“等外”领域探索,集中开展限高杆阻碍应急车辆通行、加油站扫码支付等专项整治行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三、依法善治,在践行司法为民中体现检察温度

  少捕慎诉助推诉源治理。坚持“办案就是办涉案百姓人生”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切实加强审前环节人权保护,对无羁押必要的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27 人,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 150 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不起诉 305 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减少诉讼对抗,降低司法成本,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达到 82.5%,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达 98.4%,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 100%

  检调融合助推矛盾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12309 检察服务中心、未检春燕工作室入驻区矛调中心,依托全区网格建立检察官工作室,打造“2.0 版检调融合”工作模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轻微刑事案件非罪化处理,促进矛盾就地化解,对 16 起案件开展联合调解,该项工作在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做经验交流。检察院被评为区基层社会治理先进集体。

  优化服务回应群众需求。延伸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触角,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案件当事人或近亲属的救助帮扶力度,实行“主动救助、应救尽救、立体救助”,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41 42 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32.8 万元。以“小切口”做好服务群众“大文章”,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接待群众来访 76 117 人次,办理并答复各类信访件 136 件,办结刑事申诉案件 17 件。

  多方发力织密未成年人司法“ 保护网”。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 23 人,提起公诉84 人。完善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场所使用。深化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不批捕 5 人,不起诉 35 人。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及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9 件。深化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省级试点,在打造关爱未成年人共同体上持续发力。联合团区委建立“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借助青少年事务社工、观护帮教基地及冯志强代表工作室等社会力量,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技能培训等专业帮扶救助服务。联合教育、妇联等部门出台校园关护、共同维权工作意见,打造“芳芳瑜法”学堂法治教育品牌。

  四、政治引领,在强化自身建设中夯实检察根基

  突出政治建设。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充分运用最高检中检网、“浙检大讲堂”、“星期一夜校”等平台,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觉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打牢检察队伍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思想根基。打造“先锋引领守正义”党建品牌,创建“红色氧吧”,组建五支先锋队伍,拓展红色队伍、绿色司法、蓝色文化“三色”党建工作法,获评 2020 年度全区机关党建十佳创新项目。

  强化从严治检。持续推进“清廉吴检”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强化干警廉政警示教育与廉政风险管控。认真执行“三个规定”、检察官任职回避及禁业规范,累计报告 26 件,有力防范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主动跟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全面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行动,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全流程监控,加强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自觉接受派驻监督,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巡察会商机制,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 5名干警开展第一种形态处理,筑牢廉洁防线。

  坚持改革兴检。完善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压实领导办案责任,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189 件,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 6 件,合力维护司法公正。深入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切实提高办案质效。深化智慧检务和信息化建设,推进浙江检察 APP、啄木鸟数据巡查系统、智能量刑辅助系统的广泛应用,着力构建数据资源一体化大数据生态。建立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精准破解检察公益诉讼证据固定难等问题。

  提升专业素能。强化教育培训、岗位练兵,提升检察干警职业素养,营造良好的职业风貌。进一步强化检察教育培训,加强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 550 人次。抓实岗位练兵,打造辩论赛、读书会等多元化展示平台,促进提升干警的专业水平。注重人才培养,加强扫黑除恶、经济类犯罪等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3 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加大优秀典型选树和宣传力度,提升检察队伍凝聚力。一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十佳优秀检察官,第一检察部荣获“省级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干警荣获市级以上奖项 17 项。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始终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和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根本保证,把主动接受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我们向区委、区人大等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常态化汇报法律监督工作,编发《检察工作专报》8 期,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4 次。着力打造吴兴检察人大代表联络室品牌,接待各级领导及人大代表视察共 16 120 余人。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办理政协委员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提案。每季编发《代表委员专报》,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等活动,深化检务公开,提升检察公信力。主动接受舆论监督,运用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信息 561 篇,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新闻稿件 19 篇,倒逼检察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各位代表,2020 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吴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举措不够精准有力,离区委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仍存在较大差距。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履行还不充分、不平衡,构建全方位法律监督格局仍存在困难和短板。三是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检察人员专业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尤其是具有金融证券、环境资源、信息网络、知识产权等专业知识的检察人才匮乏。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努力加以解决。

  2021 年是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区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区委新一轮“五区联创”“十大专班”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关键点,持续构建高质量发展的检察工作格局,为吴兴争当全市建设“重要窗口”示范样本排头兵贡献检察力量。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增强系统观念,以更高站位服务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着眼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将“平等保护、依法保护、能动保护、精准保护”理念扎根于办案全过程,持续推进涉民营企业刑事立案监督、“挂案”清理等行动,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不起诉标准专题研究,助力企业建立健全刑事合规体系,增强企业刑事风险防控能力,以企业家看得见的方式落实保护政策。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以更大力度加强法律监督。秉持客观公正和“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以“双赢多赢共赢”为目标,继续构建有效引导侦查、有力指控犯罪的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机制,构建全方位、多维度、深层次的民事检察工作格局,夯基点、抓重点、创亮点“三点协同”的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和持续高质量发展的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格局。坚持实事求是,因案而异,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的机械办案;重视优化“案-件比”,落实司法责任,提高办案质效。

  三是深化检调融合,以更实举措投入社会治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诉源治理重大决策部署及省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意见》。深化检调融合,深入推进轻微刑事案件非罪化处理,及时妥善处理申诉案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促进矛盾就地化解。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检察建议、个案总结、类案研究和年度白皮书等载体,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促进集中整治。加强特定领域专项治理,深化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犯罪打击整治。

  四是践行为民初心,以更强担当保障民生福祉。加强与公安、法院协调配合,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严把案件质量关,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等专项行动、“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等民生检察工作,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建设南太湖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组织开展“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守护美丽河湖”等专项监督活动,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美丽吴兴”建设。

  五是坚持唯实惟先,以更严标准强化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检察官业绩考评为抓手,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突出的吴检铁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夯实党建阵地,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团队精神。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体系,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加强骨干人才、中坚力量和核心团队培养,争创全国巾帼文明岗,为保障“重要窗口”建设储备堪当重任的生力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鼓足干劲、奋力争先,为吴兴争当全市建设“重要窗口”示范样本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建党百年献礼!

  检察长致辞
  近年来,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深入践行群众路线,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为湖州市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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