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对标“重要窗口”建设的新目标新定位,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落到实处,近日,吴兴区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开展了“三个规定”专题学习会及知识测试。
周 芸
吴兴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郑 洁
吴兴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会上,周芸副检察长对《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进行传达学习并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郑洁主任对“三个规定”等制度作了全面解读。
什么是“三个规定”
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高三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称“三个规定”。
在专题学习后,吴兴区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开展了专项知识测试,以考促学,进一步加深对记录内容、填报标准、报送程序等问题的理解认识,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自“三个规定”出台以来,吴兴区检察院通过开展专题中心组讨论、专项党支部学习等多种措施,积极推动“三个规定”要求落地落实,全面加强检务督察工作,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有效保障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吴兴区检察院将继续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持之以恒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三个规定”不折不扣执行到位,铸造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