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 带着对梦想的憧憬,青涩腼腆的我走进了检察院的大门,忙乱着适应全新的环境,感受着公诉工作带给自己的震撼;
2007年的10月,在桐庐培训邂逅了他,儒雅、绅士、文质彬彬,检察的情缘让我们一见钟情,从相识到相知到相爱,细水无痕的走过了4年,顺理成章要结婚了;
2011年的8月,在看守所遇到了她,一个曾经叱咤风云的女局长,面对受贿的事实,用沉默和眼泪对抗着命运的轮回,不配合提审、拒绝签字、歇斯底里。
2011年的9月,第一次开庭,满口正义却罔顾程序公然挑战合议庭的大律师,强装镇定内心忐忑的女局长,准备充分却未能辩驳的我,戏剧性的庭审哗然而止;
多想做一个平凡而普通的女孩,为他挑一套帅气的西装,给自己一个浪漫的婚礼,等待碧水蓝天的蜜月之旅;但迎面而来是开不完的会,没完没了的汇报,连绵不绝的加班;预料到了种种,却怎么也想不到女局长第二次开庭的时间定在婚礼的第二天。
没有时间感受婚礼的幸福,只能感谢父母的帮助和信赖;没有心情策划蜜月旅行,只能感谢他的理解与支持;没有状态思考婚姻带来的责任,只能默默祈祷第二次庭审顺利完成;
期间,有过分歧,有过埋怨,有过争吵,但我既然选择了检察事业,我就只能往前;选择了这份工作,我就只能努力;选择了这个案件,我就只能义无反顾。
2011年10月的那天,幸福而快乐,忙碌而繁杂,那天只想做他美丽的新娘,牵着他的手说:“我愿意”;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将不再是我梦中的童话,那天是我幸福生活的起点,我愿意牵着他的手慢慢变老。
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拖着疲惫的身躯,忙完了一切,我却格外精神抖擞,因为第二天便是开庭,更残酷的争斗在等待着我。那天,依然亢奋而有攻击性的律师,滔滔不绝如同背书一般的她,犀利而自信的我,周而复始的举证、质证、辩护、答辩,整整两天,难以言说的冗长庭审过程。我终于完成了特殊意义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案件的第二次开庭。恍然间,长出一口气,却再也找不到结婚的喜悦,也没有了休假的渴望,继续工作变得如此自然而然。接下来的三次开庭,依然是厚厚案卷,依然是精心的准备,在公诉席上看着她穷途末路的自我辩驳,内心亦有一些苍凉,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想说:对她,我曾有过同情;对他,我有深深的愧疚;对自己,我有不能说的无奈。但我内心依然很坚定,这就是我从事的职业:这是一份需要我们放下个人的荣辱得失,还原事件的本身的职业;这是一份需要我们少一点感性,多一份理性的职业;这是一份需要耐得住寂寞,才能苦尽甘来的职业,我会一直走下去,在通往“中国梦”的幸福道路上变得更为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