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啃“硬骨头”,清污治废
三年前,沈璋在侦查监督部门工作时,办理了“全国环保十大精品案例”——湖州市固废中心重大环境污染案件。
侦查机关立案时,沈璋就带领干警提前介入侦查。案子查办伊始举步维艰:固废中心处置固废的危化企业有3000多家,被倾倒的废渣里到底含哪些污染物,混合后又是否会进一步变化,专家说不清,鉴定更无从下手。为了查清这个案件,沈璋和侦查人员一次次前往案发现场和涉案单位,无数次与环保、公安部门会商……
整整四个月,沈璋和侦查机关一起没日没夜的调查取证。她以单位为家,办公室的躺椅就是她夜晚休息的床。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沈璋通过敏锐的洞察力依法监督立案2人,追捕1人,移送职务犯罪线索两件,促使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查处案件背后职务犯罪5件5人(其中两人为处级干部),同步预防推动涉案单位建章立制5项。
生活垃圾,敢于“亮剑”
2016年年底,群众举报湖州某乡镇发现大量的生活垃圾,四周散发出一片恶臭。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沈璋觉得这不是一起简单的倾倒生活垃圾事件,背后一定有相关利益链存在着。
为了查清案件事实,还群众一片绿水青山,沈璋不怕脏和臭,多次和侦查机关一起查看倾倒生活垃圾现场,指导调查取证,即便是小年夜的晚上也加班加点与侦查机关商量案件。
随意倾倒生活垃圾作为刑事案件立案,此案是湖州市第一案。为审慎办案,沈璋又多次走访环保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请教专业人员,了解生活垃圾的正确处理方式。
经查:饶某伙同嵇某以122万元的价格租下一个矿坑。2016年4月期间,饶某、嵇某在明知生活垃圾不能随意倾倒的情况下结伙杨某从外地运来生活垃圾1500余吨倾倒在该地,并从中获利,经评估,造成公私财产损失超过三十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年《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饶某、稽某、杨某三人终因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受到法律制裁。
她说:初心是一种坚守、是一种信仰;使命是一种担当,这是我永远的追求。作为检察人,我会用手中的“利剑”惩治那些破坏环境的人。作为普通公民,我会积极参与生态环保实践,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传递环保正能量,唱响生态好声音,坚守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