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吴兴区检察院继召开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后,召开了教育整顿第一次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会。会上,院领导班子成员紧紧围绕教育整顿活动规定学习内容进行领学。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志新领学《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指出:
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坚定不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和勇气,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
检察机关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促进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法治经济建设,依法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积极参加法治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证公正司法,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管理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建设过硬队伍,为推进依法治国提供组织保证,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效。
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芸领学《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指出:
《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做出规定,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及巩固党长期执政之基具有重要意义,更进一步阐明了政法工作的性质、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原则等重大问题,规定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等重大职权以及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规定了相关制度,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全体检察干警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理解掌握核心要义,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好理论武装,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中,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坚决做“两个维护”,自觉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确保检察工作走准、走稳,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金磊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并指出:
《政务处分法》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实现了党纪和法律的衔接,能够更好地发挥党纪和法律的协同作用,对于推进政务处分规范化、法治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全体检察干警要将学习《政务处分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把学习《政务处分法》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结合起来,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全面领会其内涵与要义。要以学习《政务处分法》为契机,加强对检察机关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郑洁领学《中国共产党章程》,并指出:
党章是我们党的根本大法,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全体党员要争做一名符合党章要求的优秀共产党员,学习好、遵守好、维护好党章。
党章学习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学党章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党内其他法规制度结合起来,与开展党内生活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学深悟透、真信笃行。全体党员干部要守规矩、明底线,通过不断的学习,切实增强党性修养,做一名合格的、干净的、有担当的党员干部。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璋领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并指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政法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实施一系列重大举措,维护了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体检察干警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注重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握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方向,切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努力抓好科学理论武装,自觉做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带头人,带动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寅行领学“延安整风运动”,并指出:
延安整风运动是我党作风建设中的第一个里程碑。通过延安整风,全党确立了一条实事求是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使干部在思想上大大地提高一步,使党达到了空前的团结,为夺取抗日战争和民主革命的胜利奠定了思想基础。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既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任务,又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廉洁自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不断把干部的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为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为吴兴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百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