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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提起诉讼的姣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一审判决
时间:2024-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提起公诉,被告人娇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3个月,处罚金十万元,并在缓刑期间适用从业禁止令。

  检察长致辞
  近年来,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深入践行群众路线,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为湖州市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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